关于加强居民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8 18:16:34 来源:甘肃煤田地质局一四五队
张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居民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处置和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张各单位: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持续进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为此,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专用投放容器。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地都要设置专门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容器要设置文字标识(标明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专用),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等与容器直接接触。
二、引导居民规范投放。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公告栏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勤洗手、出门常戴口罩,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对使用过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分类、规范投放,切实增强群众的预防意识,提高健康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进行规范处置。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处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专用收集容器、垃圾转运站的消杀工作,必须做到生活垃圾和医用防护用品垃圾日产日清。医疗机构周边收集的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要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其他区域收集的,要按照其它垃圾,在规范分类、收集、转运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做好农村废弃口罩等收集处置工作。农村地区要因地制宜规范设置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收集容器,统一放置在方便居民投放的醒目位置。对收集到的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指定专人专车收集转运,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加强作业人员防护管理。加大对城乡从事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收集、转运、处理工作一线人员及垃圾处理厂现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按标准落实防护措施,杜绝因防护不到位引起疫情传播。
六、严格废弃口罩等垃圾回收监管。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收集、运输、处置、销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严禁私自收集储运,从严查处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重新流入市场的行为。
七、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20〕60号)要求,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分级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监督等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疫情传播扩散。
八、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行业有效监管的原则,高度重视居民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收集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全力解决存在问题,及时报告重大隐患,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张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2月1日